各二级学院、各单位、各部门:
为进一步降低学院物资采购成本,加大集中采购的物资范围和种类,物资采购处对原《物资采购申购单》的申报时间及申报格式作相应调整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《物资采购申购单》每月集中2次申报,即每月10-11日和每月25-26日(遇节假日顺延),请各部门按照签批流程办理审批手续,批复完成后物资采购处将集中进行采购。
2、科学合理提报《物资采购申购单》,申购一般物资一般需提前10天提交,申购招标类及加工制作类物资一般需提前一个月提交。
3、为规范《物资采购申购单》格式,2014年11月1日起将启用调整后的《物资采购申购单》。新的《物资采购申购单》见附件或至物资采购处网站下载。
特此通知
物 资 采 购 处
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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